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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百度百科

清朝 中国历史朝代 搜狗百科

改土归流是指将少数民族的土司管理方式转变为汉族式的官员管理方式。 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弊端,雍正四年( 1726年),云贵总督奥尔特建议废除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有一定任期的官吏管理。 改土归流有助于消除土司制度滞后,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 雍正朝的改土归流还只是在西南少数民族部分地区实行,没有改流的地方还不少。

唐宋时期在徽州县制的基础上发展了土司制度,其实质是土官治理土民,承认各少数民族世袭领袖的地位,授予其官职称号实行间接统治,朝廷中央的诏书并没有真正贯彻。 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弊端,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 清代雍正年间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政治改革。

1、改土质的方法

改土归流

破坏了奥特派游击队员哈元生率军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锺、镇雄土知府陇庆侯的势力,新设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今云南昭通(镇雄州) )。 改变流向时,一般采取两种方法。 一种是从上到下,先换土府,再换土州。 改土归流涉及的民族较多,有壮族、彝族、苗族、哈尼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 康雍干时代的清代国力强盛,雍正帝又是锐意进取的君主,因此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的条件已经成熟。

2、改土归流名词解释

虽然沿袭了明代,但由于土官虐杀人民、侵犯国境,所以废除了土官制度,改为临时任命的流官。 (包括云南省、黔省、桂省、川省、湘省、鄂六省在内进行了改土,其中进行贵州省改土的地域面积相当于新设府县的面积。 与云贵广西接壤的湖南、湖北、四川等省土司原近内地,势力有限,在形势压力下,被要求交出世袭领地和土司的印章,回到政治中央。

3、改土归流是谁提出的

见《明史贵州土司传》及《云南土司传》、《广西土司传》、清袁枚《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雍正帝为统筹云贵广西的改土归流事务,特于雍正六年( 1728年)末任命奥尔特为云、贵、广西三省省长。 清代雍正年间,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政治改革。

4、改土归流是什么

干隆帝即位后,任命张广泗为七省经略,干隆元年( 1736年)平定叛乱,清廷下令废除新区税,按当地习惯审理民事纠纷,巩固了对改土归流地区的统治。 土地归还后,变革徭役方法,取消原土司征收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

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 如果一个土官断绝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家人争夺袭击,就派流官接手。 土官之间互相残杀,被平定后,派遣流官交接。 一些土官犯罪,反王朝被镇压后,因罪孽失去了工作,由流官担任。 有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请改土归流时,王朝按所谓从民之意,去除土官世袭,改为流官。

雍正为何要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这些措施产生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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